办公室
负责党委办公室、理事会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、发展规划、统计、审计、教学督导等工作,部门职责如下:
(1)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、决定和部署。负责督办、反馈各部门(单位)贯彻执行学院党委会、理事会、院长办公会议决议的情况。
(2)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会、理事会、院长办公会、中层干部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和会议纪要工作。
(3)负责党政文件、公函的收发、登记、批转、承办、协办、督办;负责机要文件及保密资料的收发、借阅、保管、收集、归档、销毁。
(4)负责编制学院整体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;负责组织制定与学院改革发展相关的专项规划。
(5)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度主要工作任务,并督办检查。
(6)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拟出台的改革与发展重大措施进行调研、论证。参与重大合作事项的论证、协调工作。
(7)负责全院性通知、重大报告、重要规章制度等的拟定、校核、印制、发布、立卷归档。
(8)负责学院统计工作,按制度及要求及时搞好各种资料、数字统计,按时上报统计报表,分析统计资料、提出整改意见,当好参谋;负责党务、院务和信息公开工作。
(9)负责综合档案室的建设管理、机要保密工作,指导并评估各部门(单位)的档案建设与管理。负责0A办公信息平台、阳光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(10)负责学院公务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接待和管理;负责学院校历及总值班安排和管理工作。
(11)负责法律顾问事务、来信来访、学院车辆调度与管理,公车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;负责协调各部门(单位)内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。
(12)负责组织编写学院概况、年鉴、大事记、校史(志)。
(13)负责办理学院有关法律证照的年审、变更手续及学院理事会、党委、行政及其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印信的管理。
(14)协助做好党建、工青妇团等群团、信息化与办公自动化工作。
(15)落实审计相关规定,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16)对学院财务计划、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,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办学效益进行审计。
(17)对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,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。对院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大型物资的招标采购进行审计监督。对学院预算执行或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绩效审计。对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。
(18)对院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(19)对学院涉外合同进行指导与审计;提出改进管理、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,履行审计整改监督责任。
(20)负责组织学院物资采购、工程项目等验收工作;参与院内项目的谈价工作;负责学院年度审计总结及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。
(21)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22)负责做好教学督导相关工作,参与学院的教学研究活动,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。
(23)向学院及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教学基本信息和教学条件、教学保障的信息。
(24)督导、检查各专业课程是否按照我院教材管理有关规定,选择使用优秀或适用教材。
(25)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听课、调研、督促、检查工作开展情况,评价任课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水平。
(26)随机抽查教案(公开稿)和学生作业、试卷,评价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态度以及知识更新情况。
(27)随机抽查实验的开设情况、学生的操作能力以及实验报告的完成质量。
(28)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,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,建议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。
(29)参与学院有关的评优和评审工作。
(30)受学院的委托,完成与教学检查、评优和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。
(31)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、安全管理工作。
(32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